“世子爷一条胳膊伤没好,一路上也没有好好休息,小的根本劝不住,”阿青差点要哭了,“他不让小的跟着,说让小的来给两位回、回话——”“他应该说——”赵琳一脸嫌弃,拖长了音调一边思考一边说,“找不回娘子,就不回公府,是不是?出息!”阿青哆哆嗦嗦地点头。英国公一脸认真地附和自家娘子的话:“娘子是这么好娶的?不吃点苦头,就不会珍惜,随他去吧。这冒冒失失的性子,也该有人好好治治他!”马儿跑出了京城,跑出了近百十里地,跑得跪地地上怎么抽也不愿起来的时候,江洵一骨碌从马上滚下去。好半天撑着一只胳膊站起来,这才发现,自己也脱力了。积雪足有一尺多厚,他站在差点没过膝盖的冰雪中,良久地沉默。再沉默。寒意从足底开始往上蔓延到四肢百骸,唯有心口还有一丝热气,理智告诉他,再不找个地方换衣取暖,他可能会病死在半路。他放下马鞭,蹲身摸着马鬃,好声好气的和马儿商量:“你再最后努力一下,到了最近的驿站,我就让你好好休息,可成?”马儿无辜又清澈的眼睛看着他,似乎是真的已经力竭。江洵放低身段哀求:“我就求你这一回,让我早早见到她,把这事情解释清楚,也免得她独自一人伤心。她从小就倔强,什么事情都不说,受了伤不说,心里难过了更不会说。以前不懂怎么心疼她,现在懂了。我真就求你这一回,你就驮着我去驿站。这一回后,我一定好吃好喝养着你,可好?”马儿长长的睫毛动了动,依旧没有站起来的打算。江洵很是心焦,见马儿始终不为所动,只好放弃。从马上去下行囊,江洵打算弃马徒步。刚走出几步,突然听见身后有马儿嘶鸣,转身看去,马儿已经晃晃悠悠站起来。“好样的,”江洵手脚并用地爬上马背,气喘吁吁地说,“等我找到她带她回京,你就是第一大功臣。”不知过了多久,江洵迷迷糊糊听见有人在说话。“……大夫,你一定要想办法把他胳膊保住啊。”“哼!还胳膊,命能保住就谢天谢地了!这都烧了一天一夜了,今日再不醒,胳膊保住了人没了又有什么用?”江洵睁开眼,看见的是他的手下何千户。他记起来了。那日,他终于迷迷糊糊骑着马到了最近的驿站,可还没说话,眼前就黑了下来。最快速的发出响箭,最后看见的是驿丞的脸。在驿站住了一天,喝了药包扎好了伤口,江洵在大夫一脸震惊的表情中坐上了马车。大风夹着雪片飘来了大夫的声音:“这个人如此逞强,也不知道还能活几天?有什么事,比自己的命更重要?”何千户看着紧闭的马车窗户,心说当然有。他的头儿出去办个差事,回来把娘子丢了,这难道不比自己性命更重要?养伤吗,哪里不能养,马车里躺着和驿站里躺着还不是一样?带足了伤药就行!他们锦龙卫找个娘子都不容易。养个伤,不过就是小事!这么想着,何千户一夹马腹快速上前,吩咐赶车的再加快些速度。赶车的一脸疑惑:“千户,这再加快些,头儿的伤还受得了吗?”这蠢笨至极的下属!何千户差点一鞭子抽他脑袋上!“只要能快,你能把车赶得飞起来都成!”别看这头儿人还在马车里,指不定心已经飞到李家姑娘身边了!伤得再重,锦龙卫只要还能喘气,那就死不了!七天的路程,快马加鞭缩短成了三日。何千户带着手下的兄弟拿出了千里追敌的速度,不眠不休三日,愣是赶到了江南水乡苏州城。江洵拿着锦龙卫的腰牌,很快地找到了云曦在苏州城的宅子。就在东城梨花巷子里,不过一炷香的路程。江洵吩咐兄弟们直接过去,倒是何千户制止了:“头儿,您要不找个客栈,梳洗……打扮一番?”按照江洵那粗糙至极的性子,马上叫就要说不用,话到嘴边了才堪堪咽了回去:“也好。”话一出口,才发现嗓子几乎哑了。几人包下了客栈的一个小院子,江洵在铜镜里看见自己时,也几乎吓了一跳。乱糟糟的头发,歪斜的发髻,苍白的脸,凹陷的眼眶,满脸的胡茬,没有血色的嘴唇,平日里他自己毫不在意的俊脸竟然不复存在。再加上吊在脖子上的左手,竟然和之前的自己完全成了两个人。一个俊美傲气,一个伤病颓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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