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炮火到来之前,天边的流星更快地亲吻了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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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廉是自己不想活了,霜子是另有目的。“人生中依然有可能存在着一种更高更基本的价值,这种价值属于欺诈、自私与贪欲。甚至有可能,这些令人尊敬的善的事物之所以具有价值,正是因为他们与那些恶的,看似与其相反的东西之间的隐秘联系,两者结合在一起,纠缠在一起——也许甚至他们本质上就是一样的。”——尼采《善与恶的彼岸》这段话差不多就是霜子一直在纠结的东西的答案(虽然这本书不太看得懂,但是吹大佬就完事了)
第47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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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个大恶人,性别女。
其他的不记得了。
我现在正跟个小媳妇一样跟在救命恩人的身后在村子里遛弯。
讲道理诶,我是个大恶人,我不应该忘恩负义恩将仇报干尽坏事吗?
晒鱼架子旁边的抽烟中年人热情地和我们打了招呼:“好靓的娃娃,老余,这是你前两天从海里捞上来的那个吗?”
我身边的男人也热络地回应:“是是,阿珠,快叫吴叔。”他戳了戳我的肩膀,小声说,“这是村长,之后落户口的事情还要仰仗他们家呢。”
因为我是被从海里捞起来的,又不记得名字,所以这家人给我起名叫阿珠,珍珠的珠。
我在心里又一次地吐槽了这个见鬼的名字之后,抱着怀里的碎花裙子,腼腆地笑:“吴叔好。”
“哎——”他从椅子上站起来,从旁边的盆子里抓了几只大青蟹塞进篓子里走过来塞到我的手里,“这个你拿回去清蒸着吃,就当是吴叔庆祝你醒了。”
我被老余按着说了好几句谢谢,然后带着篓子走了。
这个场景发生了很多次,在回到老余家里的时候,篓子里已经塞满了各种螃蟹海胆龙虾皮皮虾,老余的手里提了好几斤鱼。
我决定暂时遗忘我是个大恶人的设定,他们给的太多了,还都是我爱吃的。
这家一共有五口人,老余是个渔民,有些渔民常有的毛病,看样子在村子里的名声很好。妻子是个很美丽的女人,美丽到让人怀疑她只有二十多岁,但是个很温顺安分的女人,还跛着脚。他们养育着三个孩子。
大女儿今年二十二岁,由于患有失语症,一直没有出嫁。第二出生的是个儿子,今年十七岁,十五岁那年跑去和人赌博,被人砍掉了小拇指,之后就没有再去赌博而是跟着父亲一起出海。大女儿和儿子长的很像老余,普通清秀。年仅十一岁的小女儿谁都不像,但美丽得像个天使,可惜是个盲人,还几乎不开口说话。
这家人病的病残的残,让人唏嘘。
但按照老余的说法,穷苦人家本来就是这样的。
穷苦人家也会在救活漂亮小姑娘之后想着把她留下来当儿媳妇?
小余看着我笑得像个憨批一样,隐隐又有点像色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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