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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0章(第1页)

同时,根据有关的历史资料记载,伯利恒的牧羊人一般是在每年的3月到11月之间,才将羊群赶到野外去,通常是每年3月底将羊群赶到野外放牧,而11月初就将羊群赶回畜栏里。即使到了现在,牧羊人也不会在12月底,还要坚持把羊群赶到野外去放牧。这就表明,耶稣的诞辰只能是在每年的3月底到11月初这一段时间之中的某一天!因此,早在公元150年的时候,圣克莱门斯就根据当时他所掌握的各种材料进行推测,估计耶稣的诞辰大概是在6月前后的某一天!现在看来,这一推测无疑具有最大的可能性。总而言之,耶稣的诞辰绝对不是每年的12月25日这一天!

那么,耶稣生于哪一年呢?表面上看起来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愚蠢的问题,因为可以说几乎人人都知道公元元年就是耶稣出生的那一年;而且,以公元来计时的历法现在已经是全世界通用的历法。但是,公元历法的制定者在公元533年确定基督纪元的时候,却由于一时的疏忽,造成了一个极大的错误:不仅没有在公元前1年与公元后1年之间加上公元0年,而且居然漏掉了罗马帝国皇帝奥古斯都与继位的提庇留共同执政的4年,后面这一疏漏是由于缺乏历史知识,在误读《圣经》的同时,又发生误判而导致的。

《路加福音》中述说&ot;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,约翰在旷野里,神的话临到他,他就来到约旦河一带地方,宣讲悔改的洗礼,使罪得放。众百姓都受了洗,耶稣也受了洗。耶稣开头传道,年纪约有三十岁。&ot;在这里,后来的人们首先是将耶稣的年纪&ot;约有三十岁&ot;,认作正好三十岁,其次是将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,认作奥古斯都去世后15年,而奥古斯都是在公元14年逝世的,这就是说,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的那一年正好是公元25年,此时的耶稣早已经超过了30岁,所以说他年纪约有三十岁。

这也就是说,当人们以为公元元年耶稣才刚刚来到人间的时候,此时的耶稣至少已经有5岁多了。对于这一点,在《马太福音》里面可以得到印证:

当希律王的时候,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,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:&ot;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?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,特来拜他。&ot;希律王听见了,就心里不安,耶路撒冷的合城的人,也都不安。

这位听到耶稣出生的消息就感到不安的,并打算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希律王,恰恰死于公元前4年。因此,耶稣出生的年代应该在公元前4年之前是毫无疑问的。

不过,听到耶稣诞生的消息,希律王的不安与合城人的不安并非是一回事,希律王担心的是被人取而代之,而合城人的担心是有可能被卷入一场宗教混战。尽管如此,希律王还是&ot;召齐了祭司长和民间的文士,问他们说:&39;基督当生在何处?&39;他们回答说:&39;在犹太的伯利恒,因为有先知记着说:犹大地的伯利恒啊!你在犹大诸城中,并不是最小的,因为将来有一位君主,要从你那里出来,牧养我以色列民。&39;当下希律王暗暗地召了博士来,细问那星是什么时候出现的,就差他们往伯利恒去,说:&39;你们去仔细寻访那小孩子,寻到了,就来报告我,我也好去拜他。&39;他们听见王的话,就去了。&ot;

与用心险恶的希律王不同,博士们在那颗星的引导下找到了耶稣,并向其礼拜献礼。与此同时,上帝一方面在梦中指示博士不要再回耶路撒冷,直接转道回家;另一方面,则派天使向约瑟&ot;梦中显现,说:&39;起来,带着小孩子同他母亲,逃往埃及住在那里,等我吩咐你,因为希律必寻找小孩子要除掉他。&39;约瑟就起来,夜间带着小孩子合他母亲往埃及去,住在那里,直到希律死了,这时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,说:&39;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&39;。&39;希律王感到被博士愚弄,就下令将伯利恒地区两岁以下的男孩全部处死。

然而,希律王以如此血腥手段所犯下的暴行,其实不过是出于一场语言的误会:因为他毫不怀疑基督就是犹太人之王的希腊说法,所以极力想杀害那个据说要取代他的小男孩,结果却伤及无数无辜的幼小生命。事实上,这样的语言误会是有其文化历史背景的。从词源学的意义上看,基督是对以色列人惯用的弥赛亚一词的希腊语翻译,最初的意思是&ot;受膏者&ot;‐‐古代犹太人在封立国王及祭司的时候,要举行在受封者的额头上敷膏油或往头上倒膏油的受膏仪式,因而被奉立的君王及祭司被称为受膏者。

自从公元前538年犹太人由巴比伦重返耶路撒冷以来,便一直处于争取民族复兴的斗争之中,曾经几度立国,随着公元前63年罗马大将庞培占领耶路撒冷,使之成为罗马帝国的省份城市,犹太人的复国梦才最后被粉碎。而在随后不久犹太人写成的著作之中,则提出了耶和华将派出一位弥赛亚来作为&ot;复国救主&ot;,也就是大卫式的犹太人之王。因此,犹太人不仅在《圣经&iddot;旧约》里面寻找先知们关于弥赛亚降临的预言,而且整个犹太民族都在渴望着弥赛亚的现实出现,这一切在《圣经&iddot;新约》之中是特别是在&ot;四福音书&ot;中都有着程度不同的反映,因而基督耶稣的出现,必然会引起社会性的振动。

对于这一点,在公元1世纪犹太历史学家弗拉维乌斯&iddot;约瑟夫斯的《古犹太志》中便有着这样的评论:&ot;这时耶稣出现了。如果说他是人,那么他是位具有卓越才智的人。他常行奇事,是那些乐于接受真理的人的老师。他把人们吸引到自己的周围,不仅是犹太人,还有众多的异教徒。他就是弥赛亚。&ot;值得注意的是,这位历史学家显然已经认识到,基督耶稣并不是犹太人所企盼的那种&ot;复国救主&ot;弥赛亚,而是上帝之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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