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际上,想要捆住一个人,或者一样东西,绳子的粗细绝非是越粗越好。
正如人们不能指望用捆住大象的绳子来捆绑老鼠,用这种几乎可以用来拖拽客船的粗麻绳来捆绑人的手腕,也绝对不能算是一件轻松的事。
至少格蕾丝自己试了好几次,别说是打一个死结,她现在想把死
者身上的绳结解开都十分困难。
格蕾丝拍了拍沾满绳絮的手,放弃了解开绳子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。
“这个人的力气可能比我还要大。”弗格斯探长说道。
弗格斯探长是那种看起来有些凶恶的大块头警察,别人总是能发现他是个“条子”,恐怕也和这一点有一些关系。
普通人里能比他力气大的男人可不多见。
一般来说,力气这么大的人,不可能是个小个子。
“木匠因为工作的原因,力气也不可能小,但是死者却被凶手轻易地控制住了。”格蕾丝的脸色不太好看。
如果是单纯的高智商犯罪,凶手也许还比较好抓捕。
但是如果凶手本身是个暴力犯罪者,又是退伍军人,反侦查能力一流。
这样的人,绝对是个大麻烦。
“死者的身上除了捆绑留下的淤青之外,并没有搏斗的痕迹,这说明他可能是一下子就被凶手控制住了。”弗格斯探长把验尸官得出的结论如实地转告给格蕾丝。
“但是,如果凶手是硬闯进来的,哈里斯先生恐怕会嚷嚷起来吧?”约瑟夫看了一眼窗外,“附近应该有巡警吧?”
“哦,当然!那群家伙虽然会走神,但也不至于连喊叫声都听不见。”弗格斯探长不太高兴地说道。
“依我看,要是一个人看见一个大块头闯进来,恐怕第一反应就是大喊出声吧?一个力气那么大的家伙,显然普通人是打不过的。”约瑟夫看了一眼尸体被堵住的嘴,“即使是堵住嘴巴,也得先冲过来把人控制住再说。”
哈里斯家的房子在两条路的交叉处,工作室的窗户正对着纵向的路,房子的正门对着主街,后门则对着一条窄窄的仅能让行人通过的小巷。
一般来说,罪犯不太可能会选择在大街上直接破门而入,从人来人往的街上翻窗进去可能性也不大,因为那样随时有被发现的风险。
反而是后门的那条小巷是个不错的选择。
从巡警们的反应来看,凶手也不太可能是
从工作室的窗户或正门硬闯进去的。
毕竟巡警就在附近来回巡逻,除非这家伙就是想去监狱里吃几年牢饭,否则他就不可能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硬闯别人的家。
“可是如果他是从后门进来的,哈里斯先生完全有时间喊叫出声。”弗格斯探长拧着眉头说道。
凶手如果从后门偷偷潜入,那么那种大块头是很难不发出任何声音的。
而且哈里斯家又不是那种到处都是地毯的有钱人家,那种硬邦邦的石头地面,即使是苗条的女人走在上面,也是会有响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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