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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章(第2页)

“下一站,直达左营!”我虎躯一震。

左营!

不是嘉义,不是台南,是左营!

四十五分钟从台中到左营,再四十五分钟从左营折回台中,中途转车估计至少十分钟,刚刚学会加法的小朋友也知道------我要多花一百分钟回家!!

“把逼,加油……那你就把握时间多写一点小说啰。”

“嗯啊,我……好痛苦啊。”我昏昏沉沉将计算机重新掀开。

“那我不吵你,你加油。”

“唉。”

不过我这不是写后天要的稿子,而是立刻纪录这件白烂的事。

许多我与小内的对话之所以能写得这么传神,几乎一字不漏拷贝当时的情境,就是因为我一觉得有趣,就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把对话先写下来。

不久,小内传了一通简讯给我:“比鼻我爱你,真的很想帮助你加油。你怪我吧如果你会比较好过,我没关系。我爱你爱你。你把握这段时间写东西吧,加油,我爱你真的好爱你,我一定最近不再问你这种问题了。现在拍拍你,想想上次你坐客运坐过头到台北再回台中,现在高铁算是舒服好吗?对不起我爱你。”

乱写,我怪妳什么呀?

不过不要一直问这种问题倒是我赚到了啊!

话说比起上一次搭客运坐过头的白烂经验,这次的确好多了。

在客运上只能用昏睡打发时间,在火车或高铁上至少可以写小说、拼命催眠自己怎么这么上进啊科科科!

67我的志气,没你们不行

很想多说一点,关于这次写后青春期的诗的感想。

小说里的主角流星街,典故取引自我最喜欢的漫画之一猎人,我想很容易就可以发现主角就是我的“投射身”。

使用投射身写作对我来说不是太稀奇的事,但不多许多角色都有我自己的影子,例如语言里的柯宇恒……我的第一个主角,虽然我不会超能力而且有好端端两只手,但基本上我们分析事情的逻辑是相当接近的,情感的感受方式也差不多一致。

为什么写个小说,我要用投射身“流星街”,而不要直接了当用本尊“九把刀”呢?

因为九把刀就是九把刀啊,就是我啊,我希望如果拿我自名字出来写东西,除了猎命师传奇的序“有时候”会故意乱写外,其它的时候写出来的东西都是“真实发生的事”。最好每个对话、每个细节至少都与记忆中完全一致,不然,我就不应该用本尊下去写任何从未发生在我身上的事,特别是好事。

(参考)

此外,有些话,在我心中已经想说很久了,但缺乏对话情境去展演出来。如果有个叫流星街的家伙可以帮我这一把,我会很高兴。他的精神困境是我八个月前的困境,当时我很脆弱,但现在我应该有强大到可以拍拍流星街的肩膀了。

年初的被抄袭事件爆发后,很多发生在我身上很恶心的事,其实我当初并没有写出来。

为何忍住?因为我还很傻很天真地相信跟我保证他们会公正处理事情的“大人”,虽然不是说谎就是大笑婊了我,但还是会持续帮助正义实践。所以我学着压抑我更大的怒气,去等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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