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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肯本人对仪表倒满不在乎,而玛丽偏偏生性敏感,好面子,荷恩敦说&ldo;林肯太太不是无缘无故的乱闹&rdo;。
有时候林肯在街上步行,任凭一只裤管塞进皮靴里,一只垂在皮靴外。
他的皮靴很少擦油。
硬领早就该换洗,大衣也需要洗刷了。
住在林肯隔壁多年的詹姆士。
高莱说:&ldo;林肯先生以前常到我们家来,脚穿一只松垮垮的拖鞋,身穿一件褪色的长裤,只系一条背带&rdo;。
天气暖和的时候,林肯走得更远,他&ldo;穿一件脏兮兮的亚麻外罩当大衣,背后一块一块的汗斑,活像一张地图。
&rdo;
有位年轻律师曾在乡村旅馆看过正要就寝的林肯,&ldo;穿一件自制的黄色法兰绒睡衣&rdo;,长度&ldo;在膝盖和足踝之间&rdo;,他惊异地说:&ldo;他真是我所见过最邪门的家伙。
&rdo;
林肯一辈子不曾用过剃刀,上理发店的次数远比玛丽所要求的少得多了。
那头粗糙茂密得像马鬃似的头发,常令玛丽怒不可遏,就算她替他梳好了,没有多久就又乱成一团,因为林肯把存折、信函,和文件放在帽子的里侧,戴在头上,头发当然被压乱了。
有一天,林肯在芝加哥照相,照相师劝他&ldo;整顿一下仪容&rdo;。
他回答说&ldo;修饰过后,春田人会认不出来那是林肯。
&rdo;他在餐桌上更是自由奔放;餐刀握得不对,用完后摆在盘子上的位置也不对。
他完全不懂得用刀叉吃鱼和面包皮的技巧。
他有时候把碟子弄歪了,整块猪排滑落到大盘子上。
他偏偏要用自己的餐刀来切奶油,气得林肯太太常为此跟他吵架;有一次,他把鸡骨头放在装莴苣的小碟子上,使得玛丽差一点气昏倒。
女士们走进房间的时候,他既不站起来,也不肯接过她们的大衣;访客告辞了,也不到门口送客,玛丽又为此大发牢骚,痛骂他。
他喜欢躺着看书。
一从办公室回来,立刻脱下大衣、鞋子和硬领,解下肩膀上的一根&ldo;吊带&rdo;,把甬道的一张椅子翻过来,在椅背上垫一个枕头,脑袋和肩膀就靠着椅背,直挺挺地躺在地板上。
他就这样躺着连续阅读数小时‐‐通常是看报。
有时候则从《阿拉巴马的脸红时刻》一书中找一则他认为很幽默的地震故事来看。
他也常常读诗。
无论读什么,他都会大声朗诵出来。
那是他在印第安那州的&ldo;出声朗读&rdo;学校养成的习惯。
而且他觉得出声朗读可以在听觉和视觉上留下印象,记忆深刻一点。
有时候他躺在地板上,闭目引述莎士比亚、拜伦或爱伦坡的诗句,例如:每当月儿含笑,我就梦见美丽的安娜贝儿。
李,每当星儿升空,我就看到一双明眸,那是美丽的安娜贝儿。
李。